近日,江西省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我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斷增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著力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結合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我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斷增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著力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現結合我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義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關黨的事業薪火相傳,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學生幸福安康和社會和諧發展。加強和改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的關鍵措施,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是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的重要途徑,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源頭性、基礎性工作。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多次對學生心理健康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態,加大心理健康問題基礎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規范發展心理治療、心理咨詢等心理健康服務。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結合各自實際,采取了一系列舉措予以貫徹落實,推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面對新時代新使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還存在體制機制不順、基層基礎薄弱、力量保障不足、服務能力不夠等短板和薄弱環節,地區間、學校間發展還不平衡,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格局還沒有完全形成,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人數呈上升趨勢,學生心理危機事件時有發生。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必須從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戰略高度,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義,自覺履行好工作責任,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咬定“作示范、勇爭先”目標要求,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以新時代“第一等的工作”,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固基礎、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著力構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著力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網絡,著力加強心理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學生養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協調發展,努力成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學生主體地位,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挖掘學生心理潛能,培養學生理性平和、積極向上心理品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幫助學生了解自我、調控自我、實現自我、超越自我,全面提高學生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水平。
——遵循規律,守正創新。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規律,把顯性教育和隱性教育、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推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機制創新、課程體系創新、服務支持體系創新,切實提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效。
——三全育人,協調聯動。堅持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心理育人,充分發揮家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心理咨詢師、輔導員、班主任等育人主體的主導作用,強化政府、社會、家庭、學校育人合力,構建集教育、咨詢、預警、服務、干預、處置于一體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
——分類推進,綜合施策。結合不同學段特點,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滿足不同學生群體心理健康服務需求,有效解決學生思想、心理和行為問題。聚焦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難點堵點,補短板、強弱項,不斷增強解決學生實際心理問題綜合能力。
(三)目標任務。
到2025年,學校心理健康課程全面覆蓋,學生心理健康意識明顯提高,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100%,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達到30%以上。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全面覆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礎設施基本達標,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學校、醫療機構、村(居)委會、社會、家庭等網格化服務體系全面建成。縣(市、區)全面設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熱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配齊建強,專業人才隊伍逐步壯大,志愿服務隊伍覆蓋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積極心理品質基本形成,心理問題發生率上升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務
(一)創新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體系。
1. 加強課程體系建設。統一編寫大中小學心理健康教材,在大中小學循序漸進、螺旋上升地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學前教育機構應遵循兒童生理、心理特點,創設活動場景,培養積極心理品質。有條件的高校、特殊教育機構可開設更具針對性的心理健康選修課和形式多樣的教育實踐活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其余為配合單位,下同)
2. 注重全方位教育。構建心理與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協同育人模式,開齊開足上好體育、美育、勞動課程,廣泛開展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經常性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專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學生心理健康節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在沉浸式體驗中增強心理素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3.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推進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標準化建設,全面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心理輔導中心建設,因地制宜推進中小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大力推動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建立區域性心理輔導中心,鼓勵支持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校內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質拓展基地。(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4. 完善預警防控體系。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定期全覆蓋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全面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長檔案,科學分析、合理應用測評結果,分類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普遍建立中小學學校、年級、班級、家庭四級預警網絡,編寫修訂高校宿舍心理信息員、班級心理保健員等手冊,提高高校學校、院系、班級、寢室四級預警網絡運行效率。(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5. 實施網絡化管理。在現有教育平臺中增設學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務項目,提供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檔案管理與轉接、異常行為預警、心理訓練、在線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建立心理健康數據安全保護、心理檔案轉續銜接等機制,為高一學段學校及時實施心理咨詢輔導提供信息支持。(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6. 健全干預體系。健全篩查預警機制,及早實施精準干預。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輔導與咨詢的值班、預約、轉介、重點反饋等制度,創造條件開通24小時心理援助熱線、網絡預約專線等服務通道,做好常態化心理咨詢服務。健全心理危機事件處置預案,完善學生在校發生心理危機事件的工作預案,提升學校應急處置能力。(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
(二)落實家庭教育責任。
7. 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橐龅怯洐C構應積極開展婚前輔導教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婚姻登記機構開設結婚登記相關課程,引導適婚青年增強婚戀觀、家庭觀、責任觀,力爭到2025年,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構全部設立婚姻輔導室。組織實施好《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在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等場所推動成立家長學校,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課程,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成長特點和規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為營造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賦能。(省民政廳、省婦聯、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明辦、團省委)
8. 完善家校協同干預機制。完善家校溝通交流機制,健全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家長開放日、即時通訊軟件等家校溝通渠道,及時溝通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對入學時就確定患有抑郁癥等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應與家長共同商定干預方案,指導家長科學理性地開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輔導。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自殺自傷、傷人毀物傾向等嚴重心理危機時,學校應及時協助家長送醫診治。(省婦聯、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明辦、團省委)
(三)完善社會支持服務體系。
9. 規范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對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規范管理和評估監督,促進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整合衛生健康、教育、醫療機構、社會等力量,積極研制各學齡段心理健康狀況標準,探索開發符合各學齡段特點的學生心理健康測試量表。鼓勵各類心理科研機構、學術團體等發揮專業優勢,為學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0. 增強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健全衛生醫療機構的支持協作機制,持續強化衛生醫療機構與教育部門和各級學校協同合作,建立定點合作關系,到2025年,縣級以上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全面建立學生心理危機轉介“綠色通道”,鼓勵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加強對沉迷網絡人際交往、游戲等網絡迷戀行為學生的心理矯治工作,對留守、貧困、流動、單親、殘疾、喪親等處境不利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愛,為遭受校園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情感困境等情況的學生,提供及時心理干預。(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明辦、團省委)
11. 建立數據監測反饋機制。建立監測數據反饋機制,加強各類網絡平臺監測,發現學生通過網絡搜索或討論自殺方法等信息時,應及時向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反饋,及時運用科技手段協助學校定位突然失聯學生,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
12. 配齊配優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編制部門應指導所屬學校在編制總量內,統籌合理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統籌解決學校編制緊缺問題。高校按師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且每所學校至少配備2名。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原則上按照師生比1∶800配備專職教師,超過800名學生的中小學校,應采取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相結合的方式配備,且配備至少1名專職教師。辦學規模低于800名學生的中小學校應通過其他學校對口援助、教師定點支教等多種方式配備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確保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機構要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h級教研機構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原則上應納入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管理,落實好職務(職稱)評聘工作。設有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機構的高校,可同時納入相應專業隊伍管理。(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3. 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健全培訓培養體系,對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每年開展不少于40個學時的專業系統培訓,對所有輔導員、班主任每3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整合教育系統專業力量,開發心理健康專項培訓課程,全覆蓋開展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全員及時發現和早期干預能力。每3年開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優秀教師推選展示活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14. 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加強臨床與咨詢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等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適當增加招生培養指標。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臨床與咨詢心理學相關專業,建設一批實踐教學基地,建立實踐督導體系。支持有關高校定向培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推動醫學、教育、康復、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加強心理學理論教學和實踐技能培養,全面提升學生理論素養和實踐技能。(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15. 組建高水平心理援助團隊。聯合招募醫務人員、專家學者、學校教師、社會工作者等具備資質的人員,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務團隊,設立24小時心理援助志愿服務熱線,面向學生開展科普宣傳、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志愿服務。逐步推行高校心理健康專業師生與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結對幫扶機制,切實增強留守兒童的心理品質。(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明辦、省民政廳、省婦聯、團省委)
16. 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大力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基礎和應用研究,推動研究成果轉化應用。鼓勵開展以中國傳統文化、中醫藥為基礎的心理健康相關理論和技術的實證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國文化特色、江西地方特色的心理學理論和臨床服務規范。針對學生常見的心理行為問題和危害學生健康的重點心理疾病,開展生物、心理、社會因素綜合研究和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識別與干預研究,推廣應用效果明確的心理干預技術和方法。(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17. 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地應切實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規劃,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在規劃編制、政策銜接、機構設置、工作實施、評估檢查、經費保障等方面加強統籌協調,集聚資源、整合力量,共同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分工負責、學校主動作為、全社會共同參與、家庭盡力盡責的工作格局。各級各類學校應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黨委(黨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學校事業發展規劃,明確牽頭職能部門,定期調度協調,統籌推進落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整合各方資源,成立本級專業指導機構,統籌負責本地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8. 強化經費保障。各地、各級各類學校應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并加強對經費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項工作有效開展。鼓勵各種社會資源支持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9. 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導考評制度,將工作成效納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和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內容,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評價、文明校園創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測評等工作內容,把“軟指標”變為“硬約束”。(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0. 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面引導,各級宣傳、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動漫等傳播形式,廣泛運用門戶網站、“三微一段”等傳播平臺,組織創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精品和公益廣告,傳播心理健康知識。各級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應有效管理和規范心理危機事件的宣傳報道,加強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輿情管控,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及時回應,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環境。(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